中國貿促會法律部關于公開征集“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標識和標語的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3-02-15

近年來,中國和新加坡務實合作持續(xù)拓展,生動詮釋了中新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伙伴關系的內涵。為貫徹落實兩國領導人將法律和司法合作納入雙邊合作的共識,中國貿促會積極推進中新國際商事法律交流與合作,與新加坡律政部、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等機構積極開展務實合作。2019年,中國貿促會和新加坡律政部共同主辦第一屆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簡稱中新論壇)。2022年,中國貿促會、新加坡律政部和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共同主辦第二屆中新論壇,并簽署備忘錄將其設為年度常設論壇。中新論壇為中新兩國商事法律交流合作創(chuàng)設新平臺,有助于加強兩國經(jīng)貿合作,推動更高質量的區(qū)域商事法律交流發(fā)展。為統(tǒng)一“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品牌形象,擴大對外影響力,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形象標識(LOGO)和宣傳標語(SLOGAN)。

一、征集內容

(一)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形象標識(LOGO)

1.中文元素: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

2.英文元素:China-Sing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 Conference

(二)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宣傳標語(SLOGAN)

二、征集范圍和時間

(一)征集范圍:境內外機構、集體和個人均可應征

(二)征集時間: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31日

(三)評審和公布時間:2023年5月31日

三、論壇參考資料

(一)企業(yè)跨境貿易投資法律支援平臺(貿法通)-

中國-新加坡商事爭議解決合作

http://www.alparicapitalmining.com/articles/5254

(二)第二屆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

https://cn.scdr-conference.mlaw.gov.sg/

四、作品要求

(一) 1.標識設計應體現(xiàn)中國、新加坡、國際商事爭議 解決等元素。

2.標識形式可以是文字和圖形相結合,以論壇名稱中的主要元素進行設計,體現(xiàn)雙邊合作開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論壇內涵。

3.標識應主題鮮明,造型美觀,辨識度高,富有   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便于記憶與宣傳。 

4.標識設計應附上詳細設計說明及創(chuàng)意介紹,提 供形象LOGO的標準圖案、標準比例、標準色、 標準字體等信息說明。

5.標識效果圖必須為JPG格式,色彩模式須為 RGB色,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大小控 制在6M以下,并保證縮小到100×100像素時 能清晰使用。作品入選后需提供高精度設計原圖   (矢量圖AI文件)。

(二) 1.宣傳標語應簡潔、精煉,朗朗上口。

2.標語要兼具包容性和時代性,充分體現(xiàn)雙邊合作與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特點,在3-5年時間內不過時。

3.宣傳標語應為中英雙語版本。投稿應同時附上 對標語設計的一段話解讀。

五、應征方式

(一) 請于2023年3月31日09:00前將作品發(fā)至郵箱:flb@ccpit.org,并在郵件標題中注明:“中新論壇標識和標語投稿”字樣;

(二) 投稿內容除標識設計圖和標語外,還必須包含以下:

1.作品創(chuàng)作或設計理念說明(300字以內);

2.個人真實姓名

3.身份證號碼

4.聯(lián)系電話

(注:文字內容請用word文檔,請勿直接標注在作品中)

六、評選方式

作品由主辦方中國貿促會法律部評審確定。所有作品一律不退。主辦方對征集的作品享有宣傳、出版和處置權。

公告結果查詢:

(一) 中國貿促會網(wǎng)站

https://www.ccpit.org/xinxigongkai/

(二) 企業(yè)跨境貿易投資法律綜合支援平臺http://www.alparicapitalmining.com

七、獎項設計

(一)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人民幣(¥5000.00)

(二) 二等獎2名,獎金各2500元人民幣(¥2500.00)

八、注意事項

(一) 應征作品應為最新原創(chuàng),并確保從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

(二) 應征者必須保證所有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圖片、文字等)。凡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均由應征人自行承擔后果,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所有應征作品一旦投稿,其著作權、使用權等將歸本次活動主辦方所有。

(四) 主辦方有權要求入圍作品的投稿人對設計作品進行后期優(yōu)化、修改等。入圍作品投稿人有義務根據(jù)主辦方要求進行優(yōu)化和修改。

(五) 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六) 作品內容如有重復,以第一時間收到的為先。

(七) 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應征者在應征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八)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

(九) 凡投稿者均被視為已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條款。

(十) 未盡事宜,請致電中國貿促會法律部合作處:010-88075847(耿女士)、010-88075574(陳先生)。

電話咨詢

在線咨詢

留言咨詢